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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便函[2009]33号,企便函200933号文

可可 2024-02-05 中级会计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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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1、根据财税〔2017〕39号的政策内容: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2、一般情况下,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但是具体的税前扣除项目因国家的税收政策而异,有些商业保险允许税前扣除,而有些则不行。本文将对哪些商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进行详细的介绍。

3、在中国,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并在个人所得税中进行扣除。

4、是的,补充商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因为在企业所得税法里有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的。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为员工报销交通费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_百度知...

1、企业***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交通费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一般来说,员工报销交通费需要扣个税。职工上下班交通费用不属于免税的差旅费津贴,差旅费津贴系公务出差提供的相应津贴,所以在工资里发放的上下班通勤补贴不予免征个税,应纳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4、公司必须要为员工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有规定,如果公司不扣税务机关查到了会罚公司的款) (2)按《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员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在公司申报缴纳税款的同时一并解缴。

5、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一定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6、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哪些商业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商业险个税扣除的定义 1 商业险个税扣除是指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商业险费用。2 商业险个税扣除的范围:商业险个税扣除的范围包括健康险、意外险、旅行险等商业险。

2、如向境外社会保险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支付的失业保险费、退休金、储蓄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该境外保险费作为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目前只有税优健康险和税延养老险,可以税前支出保费,享受税收优惠。

4、商业保险由企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障水平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标准,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完全以投保所缴保险费多少为标准。本文主要写的是哪些商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5、不属于员工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参考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问题解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6、当企业收到保险公司开具的***和注明税优识别码的保单凭证,方可税前抵扣。企业为职工缴纳其他类商业保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处理。

企便函[2009]33号为什么还要引用作废的文件

1、国税发[2000]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是根据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颁布的《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废止规章目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规定失效的。

2、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已作废。企业租房办公,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共用水电无法取得水电***的,房东只给企业开具普通收据或白条。

3、一)《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规定:企业向退休人员发放的补助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且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的规定,企业为员工报销的燃油费作为职工交通补贴。

5、而且,在后来的税务总局下发的文件中,还予以了特别明确强调。

6、企便函[2009]33号: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业***用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方式向职工发放交通补贴的行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为职工购买意外商业保险可否税前扣除

1、公司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不属于社会保险,而属于商业保险。应该在“应付***费”(今年实行新会计准则的在“应付工资薪酬”)或管理费用-***费科目列支。并按照工资总额的14%之内的可以在税前列支来控制,超过部分不可以列支。

2、保险小编帮您解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小诺解您好!如果企业是为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3、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其他的如商业保险等税法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通讯费补贴是否属于个人所得税范畴

具体来说,每月500元以内的通讯费补贴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不要缴纳个税。

法律分析:根据个税的有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通讯补助作为补贴的一种形式,应该缴纳。

法律分析: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当地***制定,如当地***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通知指出,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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