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关注的重要税务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企业需关注的重要税务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你需要知道的税务新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大揭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你需要知道的税务新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大揭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或者作废原***,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
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按照本公告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你需要知道的税务新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大揭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你需要知道的税务新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大揭秘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非盈利性质,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就是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