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查账揭示隐藏利润,维护税收监管权威性,税务局查账揭示隐藏利润,维护税收监管权威性的措施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局查账揭示隐藏利润,维护税收监管权威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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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务局犀利出击,防止逃税漏税现象再次泛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税务局犀利出击,防止逃税漏税现象再次泛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闲话少说,给楼主上例子: A企业卖100万货物给B企业,B企业加工后以200万卖出,下面向楼主解释增值税是通过怎样的方式防止A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 增值税基本税率是17%,B企业卖出200万货物后应该交税200*17%=34万元(这就是税法上讲的增值税销项),但国家规定B企业可以将货物从上一环节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上注明税款扣除(即增值税进项)。
也就是说B企业可以少交100*17%=17万元。即B企业实际缴纳税款为200*17%-100*17%=(200-100)*17%=17万,这样B企业就少交了17万。所以说B企业在向A企业购买货物时一定要求A企业给他开***,因为不开***只能按销售价交税,所以说A企业给B企业少开1万元B企业也不愿意,那么A企业也要按***上的金额向国家交税(***全国联网),所以说增值税可以防止前一生产经营环节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楼主满意??税是***为了维持其运转以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对个人和法人按照法律规定征收实物或货币的总称。也就是说凡税之征收,都是有国家法文作为依据的,这是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概念。而“偷”、“逃”、“漏”这三个字都是动词的词性,动词一般都代表一种行为,从这三个字的字面意思上我们不难看出它们都带有一种欺骗和隐瞒的目的。那么既然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那么在任何一个国家经营的企业或是居住的公民,就应该合法纳税,如果出现了以上的三种行为,无疑是在钻国家法律的空子,中饱了私囊的同时,对于合法纳税的企业或是个人来说,往小了说那就是占他人的便宜,往大了说就是一种极其自私的***裸的剥削。
其实“偷”、“逃”、“漏”税这三种行为之间的差别,最大的不同是表现在性质方面。偷税其实也是逃税的一种形式,本质上它们二者都是故意而为之,不论是少缴或不缴,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而漏税的行为也是少缴或不缴,但它的起因是因为无意识而造成的,违章和违法在性质上是它们之间最大的区别。
而以上的三种行为其实并非是今天的独有现象,从古至今自从有了国家,就有了税赋的概念,当然有了税赋也就有了“偷”、“逃”、“漏”税的这三种行为。而在古时会把这三种行为统称为一个词:匿税。那么历朝历代又是如何惩罚匿税之人呢?
自夏朝起便开始有了税收的雏形,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税收制度开始完善,也是此时偷漏税现象开始普遍,到西周时,便出现了有明确文字记载的“税法”和“税务官员”,而到秦朝,就已经对户有了具体的规定,如一个家庭不能有两个成年男子,也就是说成年男子必须成家分户,否则一旦发现便会成倍罚款。
当然历朝历代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不同的税赋政策,例如汉武帝时期,开始首次向生意人征税,惩罚逃税的办法就是没收财产并发配边疆去和匈奴打仗、唐朝时期又新增征茶税,并且此税成为当时***财政的重要支柱,而逃税严重者甚至会被处以***。至于更多的房产税、贩盐税、贩酒税,林林总总都有明文规定和严苛的惩罚措施,总之今天我们国家的各种税法条文,并非空穴来风,历史是最长的电视连续剧,我们当下的一切都有古来的影子。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生活在中国,中国作为一个正在走向强大和繁荣的国家,身为龙的传人,在骄傲的同时,更应有责任与担当。向“偷”、“逃”、“漏”税这三种行为,无非是满足个人的一己之私,可是我认为贪欲并非是快乐和幸福的源泉,当一个人可以为他人、为国家、为社会有所贡献并获得认可的时候,那才是最大的幸福!
“偷税”、“逃税”、“漏税”,均指少缴税款,性质却大相径庭。
1、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等。
2、逃税,又称非法“避税”,指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非法行为。主要表现有:不作税务登记、不申报税款,涂改、销毁账册,隐匿财产或***用不正当手段骗回已纳税款等。
3、漏税是指纳税人无意识地漏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漏税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
提示:偷税是税法概念,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逃避缴纳税款”。但目前《税收征收管理法》中仍沿用“偷税”这一概念。
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漏税,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
偷税: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或者进行虚***的纳税申报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不缴或少缴税款,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偷税
从法律上讲,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且具有主观恶意,一旦发现,会受到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受到刑事追诉。
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或无意***用非法手段减轻税负的行为,包括隐匿收入、虚开或不开相关***、虚增可扣除的成本费用等方式逃避税收。广义上逃税还包括纳税人因疏忽或过失没有履行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从法律上讲,不管有意还是无意,逃税会受到处罚,如果情节严重,也会受到刑事追诉。
偷税
漏税:漏税是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漏税,一旦被发现会受到处罚,但一般不会受到刑事追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前述规定,***取隐瞒、欺骗手段逃税,如果第一次被发现、处罚后,及时补交税款接受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有的人,虽然逃税好几个亿,但是没有判刑,原因就在于他们被查到以后,乖乖补交税款、缴足罚款。如果不接受处罚、不交足罚金,或者接受处罚以后第二次逃税达到一定数额,那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到监狱吃盒饭了。
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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