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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税务登记表:探寻企业纳税核心,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nihdff 2025-04-09 税务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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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解读税务登记表:探寻企业纳税核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解读税务登记表:探寻企业纳税核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么查看营业执照有没有税务登记?

很简单,企业三证合一之后,各证件的号码分别是:营业执照:全部代码;税务登记证:从第三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组织代码证:第九位(字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

二、“三证合一”后纳税务登记证号变化:

为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纳税人识别号的衔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原来分别到工商、质检、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对应的有三个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实行“三证合一、一照***”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次修订正是顺应改革要求,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公告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为有效***明的临时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件号码”组成。

公告明确,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等有效***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三证合一、一照***”登记制度改革前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这样减少了对已登记纳税人的影响和负担,保证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正常办理涉税事项。

如果是新公司,可以拿营业执照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道 ,现在网上就可以做税务登记,很方便,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也可以登录电子税局,新办纳税人套餐 完成税务登记,登录查询就可以查得到了。

这个是2个不同的行政部门,单单查看营业执照不能看出是否做过税务登记的。

新成立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需自动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登记,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税务机关备案登记的,按照有关规定会收到税务机关的罚单。

作为纳税人,您享有哪些权利?

纳税人享有的权利有如下内容:  

1.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优待。  

2.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  

3.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4.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  

5.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等保守秘密。  

6.纳税人按规定不负有代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有权依法拒绝税务机关要求其执行代收、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7.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和向******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8.纳税人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不法行为进行揭露、检举和控告;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解读税务登记表:探寻企业纳税核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解读税务登记表:探寻企业纳税核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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