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方税务局推出便民服务,优化纳税人办税体验,济南办税服务厅是哪里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济南市地方税务局推出便民服务,优化纳税人办税体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坚决打击偷逃税行为,维护税收公平正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坚决打击偷逃税行为,维护税收公平正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纳税人:查询并核对个税申报记录
在个税申报过程中,有多种异常状况出现。比如:有人发现自己“被就业”了,名下出现了从来没有见过的供职单位。
对于这种“被就业”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曾回应称,可能是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了。
出现身份信息冒用的情况主要在于:一些不法企业,通过冒用他人信息,来虚报工资,虚增企业成本,达到偷税漏税的意图。
对纳税人来说,“被就业”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一方面,会增加税前收入,造成个税支出上升;另一方面,新个税法要求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的纳税人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而虚***受雇则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重磅消息!为便利纳税人查询、核对全国范围个税申报记录,近期,上海、江苏、黑龙江、四川、青海等省市宣布上线个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
据了解,个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让纳税人自己更清楚的看到自己的收入申报纳税情况,在汇算之前看看自己的收入有没有被冒用申报、错误申报,为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做好准备。
具体的查询方法为:登陆当地的税务局***,点击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找到“税务特色应用”,便可看到相关功能。
(1)如果想看2019年及以后年度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个税申报缴税记录,可点击“申报记录查询”按钮。
(2)如果想看2019年及以后年度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个税应税收入及纳税明细记录,可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按钮。
(3)如果对某条申报记录存在异议,可点击“申诉”按钮。
(4)如果想看申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处理情况,可点击“申诉记录查询”按钮。
扣缴义务人:四个重点事项需注意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这意味着,除了纳税人自行办理“汇算清缴”,还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扣缴单位代为汇算清缴。
由于汇算清缴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一般来说,纳税人都会选择让扣缴义务人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马上要结束了,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到底有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呢?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不是一项所有自然人纳税人的“全员”办税义务。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办理汇缴的筛选条件,“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必须按规定汇缴,言外之意,有些纳税人是排除在汇算清缴范围之外的。换言之,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第一件事不是怎么汇缴,而是判断一下本人是否需要汇缴——这是一项关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能否顺利进行的“技术活”。
注意:新增3种情形不汇缴,依法扣税是前提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需要汇算清缴的4种情形:一是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是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是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是纳税人申请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以下简称“44号公告”)放宽了税法规定标准。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一是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二是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是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上述3种免办汇算清缴的具体解释口径如下:
情形一:个人年度4项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是指“毛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不得从中剔除减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不得减除20%费用。与实施条例规定相比,这一口径宽松了许多,很多中低收入者由此不再需要办理汇缴。
情形二:年度汇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即“汇算清缴应纳税额-预扣预缴税额”之差<400元。豁免400元以下的“小额补税”,彰显***“大手笔”,整合***、集中精力落实汇算清缴,这是一项便民利好。
情形三:平时预缴税款多了,预缴税款≥年度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个人首先不需补税,但可能有退税,这是纳税人的一项债权。“补税法定,退税自愿”,纳税人可以选择不汇缴放弃退税权,税务机关尊重纳税人的自由选择。
但值得关注的是,上述3种免办汇算清缴情形,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平时已按照规定预扣预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存在应扣未扣、少扣税款的,个人即使字面上符合3种免办情形,也不属于免办汇算清缴之列,以此体现税法严肃性。
举个例子
王先生为小微企业A公司提***品推销服务,2019年分5次从A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每次2万元,已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另从自然人B处取得劳务收入1万元,从自然人C处取得劳务收入5000元,B、C未为其扣缴个人所得税。那么王先生是否需要办理2019年度汇算清缴?
表面上看,王先生全年劳务报酬收入低于12万元,似乎不用办理汇算清缴。不过,尽管王先生全年收入不足12万元,但其从自然人B、C处取得1.5万元并未扣税,不符合免办汇缴条件。因此,笔者提醒广大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不要心存侥幸、“图省事”,只有平时把扣缴工作做扎实,汇算清缴才能“真省事”。
税点点
国内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以及确保税务筹划效果的落地执行和管理的平台。税点点致力于打造链接优惠政策、上下游***和中小微企业,业务财税管理综合体的服务产品,并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下的员工(自由职业者)高个税、企业高所得税问题,实现中小微企业可以长期、稳定、无风险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长远目标。
7月31日,导演兼作家刘信达爆料吴亦凡偷税漏税,自己已经实名举报了他,喊话吴亦凡必须把牢底坐穿!
刘信达表示看到吴亦凡被刑拘,感到很欣慰。7月20日,他就向厦门市税务稽查局寄出了实名举报信,举报吴亦凡巨额偷税,相信等待吴亦凡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刘信达还称吴亦凡从小跟妈妈相依为命,吴亦凡沦落到今天,他的妈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都美竹并没有报案,是吴亦凡妈妈报案说都美竹勒索,所以引起了后面的公诉案件。网友表示感谢吴妈妈的大义灭亲。
看来刘信达或许手里真有吴亦凡偷税证据,尽管外界对他这人评价不咋的,不过像这种事想必他也不会乱说,何况还专门微博置顶。
网友支持他的做法,认为他摇身一变成了正义的化身,也算做件好事了。
吴亦凡被刑拘,都美竹姐姐发文称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们受到的一切不公都将化为动力,并向大家表示感谢。
注销多家公司!要跑路?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App显示,目前吴亦凡关联公司仅一家厦门亿和云起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存续状态,其余均已注销。
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林(吴亦凡表哥),吴亦凡持股99.99%,为大股东及最终受益人。此外,吴林担任多家吴亦凡工作室关联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包括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凡世文化传媒工作室等。
此外,近日,吴林多家关联公司已进行注销备案、清算等。
莫非真的是要跑路了???
如果情况属实,真的是超乎想象,震碎三观,吴亦凡将面临的或是数罪并罚,恐怕真是要把牢底坐穿!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没有敬畏之心,不能谨言慎行,由名利双收的顶流明星沦为阶下囚,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异地经营的情况实际当中并不少。有些是在异地注册,然后在当地经营,有些是在当地注册,但是在不同区县经营,总之,就是注册地没有与经营地一致。
那么为什么要这么干呢?大部分情况是因为某个方面的需求。
1. 注册地有税收优惠政策
注册地如果有某项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减免税、核定征收、税收返还等等,那么企业能够享受优惠,合理地降低税收,所以愿意在当地注册。
2. 经营地有比较好的营商环境和扶持政策
实际经营的时候,企业都希望能够找到比较好的营商环境。比如有适合的消费人群、有利于建立比较好的品牌形象、更有利于企业的扩张等等。还有一些地区,比如自贸区,对于进出口的企业,有较好的政策扶持。
3. 成本的考量
也有一些企业,选择异地经营是因为从经营成本的考虑。有些地方可能租金或者各方面有成本优势,那么如果企业对于品牌和形象没有太多要求的,可能会选择成本更低且更适合业务发展的地区进行经营。
但是,异地经营也会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工商部门在接到举报或者集中清理的时候,会特别关注这样的行为。第一次发现,会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第二次再发现这样的情况,则会处以1-10万元的罚款。因此,企业如果有注册地和业务的不同安排,最好提前做好规划,是否要变更注册地址,是否要开设分公司,都需要做好考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坚决打击偷逃税行为,维护税收公平正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坚决打击偷逃税行为,维护税收公平正义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非盈利性质,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就是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