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时空限制,实现纳税无忧——江苏电子税务局的虚拟化纳税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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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徽省税务局网站:纳税人的贴心助手,随时随地为您服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安徽省税务局网站:纳税人的贴心助手,随时随地为您服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国家税务总局为适应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于2001年向国家信息产业部申请核批的全国税务机关特服电话。它具有统一呼叫中心代号,即:国税局为12366-1,地税局为12366-2,人工与自动语音相结合,全天侯多功能优质化地提供语音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已成为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重要手段和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社会各界相互沟通的桥梁。目前,安徽航信为安徽省国税局12366热线咨询服务外包项目。
1、纳税服务投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投诉范围且属于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
(一)纳税人进行实名投诉,且投诉材料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
(二)纳税人虽进行匿名投诉,但投诉的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投诉内容具有典型性。
2、属于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一)对税务机关已经处理完毕且经上级税务机关复核的相同投诉事项再次投诉的;
(二)对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受理,且正在办理的服务投诉再次投诉的;
(三)不属于本办法投诉范围的其他情形。
3、税务机关收到投诉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或转办。
4、对于不予受理的实名投诉,税务机关应当以适当形式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告知的,视同自收到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受理。
5、上级税务机关认为下级税务机关应当受理投诉而不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责令其受理。
上级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受理应由下级税务机关受理的纳税服务投诉。
6、纳税人的同一投诉事项涉及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的,应当由首诉税务机关牵头协调处理。首诉税务机关协调不成功的,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协调处理。
7、纳税人就同一事项通过不同渠道分别投诉的,税务机关接收后可合并办理。
8、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制度,记录投诉时间、投诉人、被投诉人、联系方式、投诉内容、受理情况以及办理结果等有关内容。
9、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公开负责纳税服务投诉机构的通讯地址、投诉电话、税务网站和其他便利投诉的事项。
最新出台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关注一下。
几个基本原则:
1. 什么样的举报才会受理?
第二十条 检举事项受理后,应当分级分类,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检举内容详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清楚、证明资料充分的,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二)检举内容与线索较明确但缺少必要证明资料,有可能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稽查局调查核实。发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检查;未发现的,作查结处理。
(三)检举对象明确,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
(四)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检举事项,再次检举的,可以合并处理。
(五)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以外的检举事项,转交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者部门。
通常2个原则:实名举报、线索清晰。
其他情况下,不是不愿意受理,而是案件实在太多,大家也需要考虑办案人员的感受。
2. 举报如果立案了,什么时候能够办结?
第二十二条 举报中心应当在检举事项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分级分类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查处部门应当在收到举报中心转来的检举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案情复杂无法在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可以延期。
通常立案后三个月内可以办理完毕,当然如果你的线索不十分清晰,或者你举报的是猛料,那估计会拖得比较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徽省税务局网站:纳税人的贴心助手,随时随地为您服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徽省税务局网站:纳税人的贴心助手,随时随地为您服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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